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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我公司現有一個全資子公司,由于各種原因,現在不想繼續經營了,已經在工商部門和稅務部門辦理了注銷手續,請問會計核算該如何處理?
回答:1.參照財政部《關于企業兼并中有關會計處理問題的暫行規定》(財會字[1997]30號1997-8-7)第一條“(三)終止舊帳1.喪失法人資格的企業終止舊帳時,借記所有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科目,貸記所有資產科目的余額”,對于已注銷清算的公司,在進行清算、注銷登記后,借記所有資產科目的余額,同時借記所有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科目的余額,公司的所有科目余額均為零,因此應予以銷賬;
2.又根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關于印發〈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會字[1998]32號1998-8-21)第十三條:“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終止單位的業務主管部門或財產所有人保管或者移交有關檔案館保管。”